为保障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,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积极拓展公众参与,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举报农村黑臭水体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,每起有效举报等额奖励200元。
按照《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》,纳入本次有奖举报的农村黑臭水体是指:保定市各县(市、区)行政村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(难闻)气味的水体。
1、识别范围
本次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范围为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、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、塘、沟渠(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)。
2、判定标准
农村黑臭水体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(如发黑、发黄、发白等)感官特征进行识别;如果某水体存在异味、颜色明显异常任意一种情况,即视为黑臭水体。此外,还可通过公众评议(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30份)或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(水质监测指标透明度﹤25cm、溶解氧﹤2mg/L、氨氮>15mg/L中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即为农村黑臭水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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